歐盟支持荷蘭就蘋果應用商店的反壟斷案提起訴訟。

  • 歐盟法院裁定,荷蘭法院可以審理針對蘋果應用商店的訴訟。
  • 荷蘭兩家基金會聲稱將為 iPhone 和 iPad 用戶爭取高達 637 億歐元的賠償。
  • 這些機構譴責蘋果公司收取 15% 至 30% 的佣金,並質疑蘋果可能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
  • 該決定僅涉及管轄權,但卻為歐盟的一起重大反壟斷案件打開了大門。

荷蘭蘋果應用商店反壟斷案

歐盟最高法院為荷蘭當局和消費者與蘋果公司的鬥爭提供了關鍵支持。歐盟法院確認,儘管這家美國公司提出反對,荷蘭法院仍有權審理針對App Store的反壟斷案件。

這項裁決尚未觸及問題的實質,但它掃清了提起集體訴訟的兩家機構面臨的一個重大障礙。這兩家基金會代表荷蘭數百萬iPhone和iPad用戶尋求賠償,他們認為蘋果應用商店的政策推高了應用程式價格並扼殺了競爭。

歐盟法院究竟做出了什麼裁決?

歐盟法院已就荷蘭法院提出的初步裁決請求作出回應。該請求質疑歐盟法院是否具有審理此案的國際管轄權。歐盟法院的裁決明確指出,荷蘭法官確實擁有屬地管轄權和國際管轄權,可以審理針對蘋果公司在荷蘭境內與App Store相關的訴訟。

根據裁決,涉事應用程式商店是專門為荷蘭市場設計的,使用荷蘭語,並且提供的應用程式面向 Apple ID 與該國關聯的用戶,無論他們在購買時的實際位置如何。

從法律角度而言,歐盟法院認為荷蘭應用商店形成的「虛擬空間」等同於荷蘭領土。因此,潛在的損害發生在荷蘭境內,這使得當地法院有權受理涉嫌反競爭行為的訴訟。

法院強調,如果應用程式和數位服務是透過該特定版本的商店購買的,那麼對消費者和開發者造成的經濟損害就發生在該國市場,即使蘋果公司的總部位於另一個成員國,甚至在歐盟以外。

歐盟在荷蘭App Store所做的決定

誰在起訴蘋果公司?他們的訴求是什麼?

此案由兩家荷蘭基金會提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基金會(Stichting Right to Consumer Justice)和應用程式商店索賠基金會(Stichting App Stores Claims)。兩家基金會均代表使用者和開發者,利用歐洲和荷蘭法律規定的集體訴訟機制採取行動。

這些組織堅稱,多年來,蘋果利用其在iOS和iPadOS生態系統中的主導地位,在其App Store中收取過高的費用。他們認為,這導致消費者承擔更高的價格,並降低了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者的利潤率。

損失金額龐大:基金會的律師估計,約有700萬iPhone用戶和700萬iPad用戶受到影響。包括法定利息在內,損失總額估計約637億歐元

如果荷蘭法院最終判他們勝訴,這起案件可能會成為歐洲與應用商店相關的最重大賠償案件之一,這與歐盟對大型科技平台施加的日益增長的監管壓力相一致。

App Store佣金是爭議的焦點

衝突的核心在於蘋果公司對App Store內的支付和訂閱收取佣金。根據應用程式類型、收入以及開發者計劃的不同,佣金通常在15%到30%之間。

原告基金會認為這些費用比例過高且有反競爭性,這點在其他法律訴訟中也曾受到質疑,例如英國針對蘋果所收取的訴訟。他們認為,蘋果公司積極阻礙其他支付方式的使用,迫使許多開發者使用蘋果的官方管道並承擔這些費用,才能在iPhone和iPad設備上發布他們的應用程式。

訴訟稱,這種方案降低了應用程式開發商每筆交易的利潤率,迫使他們要么自行承擔成本,要么將其轉嫁到最終價格上。實際上,這可能意味著荷蘭的最終用戶需要支付更高的應用程式和服務費用。

歐洲法官尚未評估這些做法是否實際上違反歐盟競賽規則或荷蘭法律。然而,歐盟法院駁回了蘋果以管轄權為由中止此案的請求,這使得各國法院可以對案件的實質內容進行更詳細的審查。

歐盟駁回蘋果公司的管轄權主張

蘋果試圖阻止訴訟程序,理由是荷蘭法院並非解決此爭議的適當法院。該公司堅持認為,所謂的損害並非發生在荷蘭,因此,該訴訟應在其他國家提起,甚至應被駁回。

歐盟法院駁回了這項論點。法院在裁決中認為,損害發生在荷蘭應用商店的數位環境本身,因為與涉嫌反競爭行為相關的購買和下載活動都發生在這裡。

這種解釋擴展了數位領域中領土的傳統理解,它假設與特定國家市場相關的「虛擬空間」可以等同於成員國本身,以便確定司法管轄權。

該公司發言人表示,蘋果不同意這項裁決,並強調這僅僅是一項管轄權裁決,與是否有罪無關。該公司堅持表示,將繼續在荷蘭法院為自己辯護,並堅稱這些指控毫無根據。

歐洲背景:監管壓力與即將到來的水框架指令

荷蘭的案例是更廣泛的歐洲背景下的一部分,歐盟機構已加強對大型數位平台及其封閉生態系統的監管。蘋果是歐盟新規的主要目標之一。

具體而言,該公司受《數位市場法》(DMA) 的約束,該法要求所謂的「守門人」促進更大的互通性,並避免可能限制競爭或損害用戶的行為。

根據國際媒體報道,這家位於庫比蒂諾的公司在聲明中表示,歐洲監管機構不斷改變DMA合規要求,這使得在既定期限內適應所有新規則變得困難。

蘋果聲稱投入數十萬小時來調整其服務(包括App Store),以符合佈魯塞爾和各成員國的監管要求。儘管如此,歐洲當局認為,要真正確保競爭環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荷蘭案件的下一步進展

歐盟法院裁決後,案件的審理權又回到了荷蘭法院手中。歐盟的裁決起到了指導作用,並確認訴訟程序可以在荷蘭繼續進行,這意味著荷蘭法官現在必須分析指控的內容。

基金會的法律代表表示,可能會在 2026 年第一季末舉行案件實質聽證會。這一階段將評估蘋果公司的做法以及各個受影響用戶群體所遭受的實際損害程度。

如果法院裁定存在違反競爭規則的行為,並且造成了可量化的損害,那麼透過荷蘭應用商店購買應用程式或服務的消費者和開發者可能會獲得數百萬美元的賠償。

同時,這場訴訟將為歐洲其他地區的訴訟提供參考,歐洲的一些國家和組織已經表現出興趣,希望審查應用程式商店的商業模式及其對價格、創新和用戶選擇自由的影響,包括歷史先例

歐盟法院的裁決標誌著一個轉捩點:透過承認荷蘭App Store構成與特定地理相關的虛擬空間,歐洲司法為歐盟成員國當局在發現大型科技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跡象時採取更強硬的行動鋪平了道路。荷蘭對蘋果公司的訴訟案將成為這個在歐洲數位環境中捍衛競爭和用戶權利的新方法的最顯著例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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